為確保學院政令暢通,充分發揮督查工作的作用,切實抓好學院黨委、行政各項工作的落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 督查督辦工作原則
緊密圍繞學院黨政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工作部署,突出重點,抓好督促檢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監督機制,確保政令暢通。
(一)交辦督辦原則。辦公室以提醒、催辦、檢查、綜合、協調、反饋情況等形式,對一些重大事項的落實直接督辦。
(二)分級負責原則。辦公室負責學院黨委、行政督辦檢查工作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承辦或協辦學院領導交辦的督辦檢查事項的具體落實。
(三)注重實效原則。督辦檢查工作要狠抓落實,注重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切實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責等現象。
二、督查督辦工作范圍
(一)上級來文的貫徹落實;
(二)黨委會、院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三)院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
(五)需要督查督辦的其它事項。
三、督查督辦工作程序
(一)上級來文
1.上級來文由辦公室通過OA系統(密級文件除外)送呈院領導簽批后,送有關部門辦理。凡需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處理的事項,由主辦部門(排名在前)牽頭,其他部門配合辦理。
2.主辦部門OA系統收到文件應抓緊辦理、落實,并及時將落實情況向分管院領導報告,來文辦理結果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反饋:⑴未定辦結時限的,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并反饋辦理情況;⑵屬于政策規定、長期起作用的文件,應不定期地對文件的執行情況、存在問題進行反饋。
(二)會議決定事項
1.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確定的事項,由主辦部門負責辦理。
2.主辦部門會同協辦部門對會議決定事項認真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向分管院領導報告,辦理結果向辦公室反饋。有時限要求的,應按規定時限落實并反饋落實情況;沒時限要求的,在接到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反饋落實。
3.辦公室每月底綜合報告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按照已經落實(或基本落實)、正在落實、未落實(或落實有困難)三種情況分類,向院黨政主要領導報告,重點反映不落實或落實有困難的問題及原因。
(三)院領導批示件和交辦事項
1.對院領導重要批示或交辦事項,由主辦部門辦理,并將落實情況向分管院領導報告,辦理結果向辦公室反饋。
2.辦公室對領導批示件、交辦事項,應按照分工逐項登記,及時向領導報告辦理情況。每月底按照已辦理反饋、正在辦理和未辦理反饋三種情況分類,向院黨政主要領導報告。
(四)來信來訪
1.對來信來訪問題,根據領導簽批意見,按職責范圍進行處理。
2. 凡需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處理的事項,由主辦部門牽頭,落實情況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審查后在規定時限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蓋章)送交辦公室。
(五)其它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由辦公室按職能由部門對各單位進行督查督辦。
四、督查督辦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建立督促查辦工作責任制。分管院領導、辦公室全體成員都應抓督促查辦工作;對需要查辦的事項,應落實到部門,責任到人,及時催查反饋;主辦、協辦部門應加強協商,互相支持;各部門應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及時辦理、反饋。
1.承辦部門收到交辦事項后,要立即研究、組織落實;
2.承辦事項完成后,承辦部門在限定承辦時限內,如實報告落實情況,由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報辦公室;
(三)凡列入督辦的事項,要填寫督辦單,附原件或復印件轉有關部門辦理。
(四)凡需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處理的事項,由主辦部門(排名在前)牽頭,其他部門配合辦理。
(五)督辦單發出后,承辦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報送辦結報告,辦公室或有關職能部門要向有關院領導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五、結果運用
(一)實行督查工作定期通報制度。辦公室對各部門督查反饋情況每半年通報一次。同時將督導督辦情況納入考核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有關規定追責問責:
1.被立項督查督辦的單項工作經2次書面督辦,仍沒有按要求辦結的。
2.被立項督查督辦的單項工作完成不及時,對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的。
3.對上級要求的督查督辦事項辦理不及時,受到通報批評的。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督查督辦通知單(存根)、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督查督辦通知單
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督查督辦通知單(存根)、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督查督辦通知單.docx